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2年锁定持有期,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基金份额不受锁定持有期的限制。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次2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起始日次2年的年度对日,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名称 | 东方红欣和平衡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简称 | 东方红欣和平衡两年混合(FOF) |
基金代码 | 011587 |
基金类别 |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成立时间 | 2021年3月9日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1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55%。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平衡的投资风格进行长期资产配置,通过构建与收益风险水平相匹配的基金组合,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和香港互认基金,下同),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比例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30%-80%。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
基金分红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
风险等级 | 中风险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