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业绩报酬起征点(E)为
管理人在开放期之前五个工作日通过管理人网站公告接下来的业绩报酬起征点E。对于公告后首个开放期新参与的份额,适用时间为该份额参与日起至该份额下一个业绩报酬计提日止的时间区间;对于已参与且未在公告后首个开放期退出的份额,适用时间为公告后首个开放期内的业绩报酬计提日起至该份额下一个业绩报酬计提日止的时间区间。
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至成立满2年的对应日止(对应日为非工作日的,顺延到下一工作日)的期间内,业绩报酬起征点为5.7%/年,该业绩报酬起征点一直适用直到管理人公告调整为止。管理人有权在开放期或开放期前上调已公告的业绩报酬起征点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