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方红中国优势混合 |
基金代码 | 001112 |
基金类别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4/7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国家深化改革、经济结构转型的背景下,积极挖掘符合改革方向,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和企业,严控风险,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比例 |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中国优势相关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
基金分红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截至收益分配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风险等级 | 中风险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