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 |
基金代码 | 003669 |
基金类别 |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6/11/28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0571.CS)收益率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种进行有效配置,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 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 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 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 场工具、国债期货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 定收益类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
投资比例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 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基金分红 |
1、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 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风险等级 | 中低风险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