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方红益丰纯债债券 |
基金代码 | 009670 |
基金类别 |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成立时间 | 2020年7月21日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20%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得买入股票,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
投资比例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基金分红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风险等级 | 中低风险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