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东方红明远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代码918062
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成立时间2019年1月28日
开放规则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前三年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开放10个工作日,此后每年1月的最初10个工作日开放,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集合计划当日不开放,开放期顺延。如三年封闭结束后开放的10个工作日与当年1月的最初10个工作日有重叠且起始日早于当年1月,则首个开放期延长至当年1月的第10个工作日止;如三年封闭结束后开放的10个工作日的起始日在当年1月的最初10个工作日内,则首个开放期为三年封闭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具体开放日期以管理人公告为准,但两次开放期期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
产品存续期本集合存续期为10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条件后可展期。本集合计划提前结束的,存续期提前届满;
-- | -- | -- |
近1年 | 近3年 | 今年以来 |
1、如需查看以上产品净值,请注册或登录官网、东方红APP(http://t.cn/R4PUbjZ)账户进行查询。
2、关于合格投资者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2)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3)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